关于公开征集邻水县旅游行业导游乱象、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
06-03 15:03 阅读 2512
一、征集时间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。
二、征集范围
县内从事旅游经营服务活动的导游,旅行社及分社、营业网点,旅游景区等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,社会公众均可实名举报。
三、征集内容
重点征集旅游行业以下问题线索:
(一)导游违规行为:无导游证执业、私自承揽带团业务;伪造、涂改、冒用、租借他人导游证执业;与购物店、商家串通,诱导、强迫游客消费;擅自变更旅游行程、增减游览项目、缩短游览时长等违规行为。
(二)旅行社违规行为:旅游产品虚假宣传、误导游客报名;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变更旅游行程、服务标准;强制或变相强制游客参加自费项目、进店购物;组织、经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“不合理低价游”产品;未与游客签订规范旅游合同、违规转嫁经营责任;未合理开展旅游线路评估,制定风险评估报告;未落实旅游包车“五不租”、观光游船“三不租”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(三)旅游景区违规行为:景区内商户、工作人员围追兜售商品,嘲讽、辱骂、刁难游客;景区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、安全监管不到位,存在安全隐患;违规收费、乱加价、巧立名目收费等违规行为。
四、征集须知
1.电话举报:0826-3222019,3353885
2.现场举报:邻水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108室。
3.受理内容为我县内旅游行业相关内容,如举报其他问题,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;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,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陷害他人。对诬告陷害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欢迎社会各界、广大群众提供问题线索,提倡实名举报,以便核查反馈。所有线索将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。
邻水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
2026年6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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